關于撤消問題總結
2019-09-24 22:59 Ta Tou
企業被撤消有什么后果??
企業被撤消營業執照,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呈現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景象時,在法定約束期內(3年),應約束其在已任職的企業法人中持續擔任法定代表人,并約束其任其他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次撤消營業執照的行政處分經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依據:
1、《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掛號辦理規則》第四條;第一款第(六)項;
2、《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職約束規則執行工作的通知》;
3、《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2
被撤消以后是不是不必管了?
不!是!
撤消是停止運營資歷的行政處分,但企業主體資歷依然存在,并且是“負罪”存在。所以,被撤消就相當于企業被關進了“小黑屋”,撤消執照后各類監管、懲戒辦法仍對其生效,并且愈加嚴格。
因此,被撤消后任其不論的行為,就相當于受傷后不醫治,只能越拖越重,導致多項無法估量的丟失,包括股東、辦理人員帶來比如3年內不得擔任其它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司理;企業名稱3年內不得運用;個人信用污點等多項無法估量的丟失。
3
被撤消企業還能持續運營嗎?
不!行!
當然不可,從上面問題的答復就能看出:公司一旦被撤消執照,就喪失了運營資歷。從事任何運營行為均屬違法,除清算外,不能從事其他活動。企業因故被撤消執照后持續運營,錯上加錯,將受到更嚴峻地處分。
4
被撤消企業應該做什么?
作為商場主體,公司一旦被撤消營業執照,就意味著永久告別商場,不能進入商場的公司即使還“活著”,也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因此《公司法》將“依法被撤消營業執照”列為公司的法定閉幕事由之一,被撤消執照的公司接下來面臨的就是閉幕、清算以及刊出。
被撤消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閉幕,并在撤消十五日內建立清算組,開端清算。逾期不建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如清算義務人等怠于行使清算責任,將會承當形成丟失的連帶補償責任。經終究刊出掛號后,公司的“終究一口氣”也就喘完了,至此徹底消失,也只要終究經過刊出掛號,被撤消執照的公司才算是以合法的方法退出商場、走完生命歷程。
撤消后想撂挑子跑路的老板注意了,不清算是不可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