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企樂多財務管理 : “營改增”下的運費如何
2018-07-30 11:15 Ta Tou
杭州企樂多財務管理 : “營改增”下的運費如何籌劃
企業在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政策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的規定執行,但在執行中需注意4方面。
并不是所有企業都能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根據國稅發〔2008〕116號規定,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適用于財務核算健全并能準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居民企業。非居民企業、核定征收企業和財務核算健全但不能準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企業不能享受優惠政策。
所以企業應嚴格實行賬務獨立核算,設置專門核算科目,以正確歸集、核算企業發生的研發費用。若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核算,準確、合理地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 不清的,不得加計扣除。
若企業在1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個研究開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開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額。
對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依據國稅發〔2008〕116號第五條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額。對企業委托給外單位進行開發的研發費用,依據國稅發〔2008〕116號第六條由委托方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額,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
并不是企業所有的研究開發活動都可以加計扣除。根據國稅發〔2008〕116號第三條規定,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
人文、社會科學類的研究開發活動的相關費用則不屬于可以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是指企業通過研究開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對本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領先具有推動作用的研發費用才符合加計扣除的條件。而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公開的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產品、服務或知識等)則不屬于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企業從事的研究開發活動在 符合上述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兩個目錄的規定項目,才可以加計扣除,即《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等。這是企業享受加計扣除稅收優惠的前提。
根據執業經驗,部分地區主管稅務機關對企業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會要求企業提供地市級以上政府科技部門出具的研究開發項目鑒定意見書。企業還應做好對內部研發資料的歸集和整理,如研發項目的立項決議書(包括企業內部立項、省科技局立項)、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編制項目研究開發人員名單、研發項目效用情況說明以及研發成果報告等資料的搜集與保管。
并不是企業集團分攤的研發費用都可以加計扣除。根據國稅發〔2008〕116號相關規定,企業集團集中開發的研究開發費用分攤需要注意如下事項: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 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需要由集團公司進行集中開發的研究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攤方法在受益集團成員公司間進行分攤。
企業集團采取合理分攤研究開發費的,應提供集中研究開發項目的協議或合同。該協議或合同應明確規定參與各方在該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權利義務和費用分攤方法等內容。如不提供協議或合同,研究開發費不得加計扣除。
同時,企業集團要集中研究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應當按照權利和義務、費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則,合理確定研究開發費用的分攤方法。
此外,企業集團母公司還應負責編制集中研究開發項目的立項書、研究開發費用預算表、決算表和決算分攤表。
并不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的研發費用范圍一致。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也需要歸集和認定研發費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規定 的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的范圍也是8項,與國稅發〔2008〕116號規定有相似之處。再加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70號)增加的5項可扣除費用后,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核算范圍更加趨近于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的核算范圍。
但整體來看,指引規定的研發費用范圍還是比加計扣除研發費用范圍要大。如在人工費用方面,指引并沒有區分在職或外聘,只規定了“從事研究開發活動人員”,范圍較廣,可以認為既包括在職人員,也包括外聘人員。而國稅發〔2008〕116號則明確規定只能是在職人員,外聘人員的相關費用是不能被加計扣除的。
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在認定時一般已經歸集過研發費用,因此往往被財稅人員誤以為二者是一致的,直接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歸集的研發費用用于加計扣除,很容易導致多扣除,企業必須加以注意。